白水个人商标申请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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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个人商标申请有哪些类型?

作者:渭南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2 08:36:54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商标所有人因为不知道怎样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就常常是随便要一个数额,虽然打赢了官司却未必得到合适的赔偿,得不偿失。因此,学会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中十分重要。告诉大家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销售量下降,其销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所得之积,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得利润,即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惩罚性赔偿。这次修改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商标法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使用许可费的一倍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里所说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所支付的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渭南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讲解所谓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由于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所以其得到众多厂商的广泛使用。

首先,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讲解所谓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由于组合商标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引人注意、容易识别、便于呼叫等优点,所以其得到众多厂商的广泛使用。例如,文字和图形,文字和记号,或文字、图形、记号三者的结合等,都能构成形象生动的组合商标。但是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下面几种情况则并不属于组合商标:以文字与字母组成的商标;文字或字母的变形构成的商标;图形与记号组合而成的商标。它们分别属于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商标要求文字与图形和谐一致,联系密切,而如果文字与图形毫无联系,如图形是一只虎,文字却是“羊”,则就会令消费者不知所云,达不到组合商标的效果。并且这种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显著性的组合商标,不仅会令消费者费解,在申请人提交此类商标注册申请时,也难以获得核准注册。所以,组合商标的完成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常识、自然规律等。那么组合商标被他人使用该如何维权?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讲解一个案例:“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于2008年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取得了“丽美人图案”加隶书体“丽美人”中文字,下方为英文字母“LIMEIREN”三部分组成的注册商标。

然而,就在该公司发展得如日中天时,A公司却将“丽美人图案”加英文字母“LIMEIREN”的标识用在自己的化妆品上进行宣传,导致顾客和代理商都误以为A公司就是“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而向该公司订货;与此同时“丽美人”化妆品公司也接到了很多投诉,反映“该公司”生产的化妆品是不合格产品,要求退掉代理服务、退还产品。经过调查,“丽美人”化妆品公司发现了A公司假冒自己商标的事实,遂认为A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于是将其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对自己进行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A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损失共计50万元。

但是“丽美人”化妆用品公司感觉自己的损失远不止这些,想要求增加赔偿。“丽美人图案”加隶书体“丽美人”中文字,下方为英文字母“LIMEIREN”,三部分紧密组合,就属于很优秀的组合商标。A公司将该组合商标在产品中使用并对外进行宣传,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认为此公司为彼公司,该行为符合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相同或近似”以及造成误认等条件。

因此,A公司组合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确已构成对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我国司法实践对组合商标采取的保护原则是比较严格的,即只有在侵权人组合或部分组合使用了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并足以造成误认时,才会认定该商标侵犯原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组合或部分组合使用,是特指将他人所有的注册商标的几个组成部分全部放在一起使用或两两组合使用。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发生商标权纠纷以后,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商标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通过协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进行解决。

商标转让是否与商标许可证一致?对于这个问题,为您解答。商标转让是否与商标许可相同?商标转让不同于商标许可。

一、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转让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无权处分商标。商标许可证: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许可证。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证。商标转让所需信息:

(1)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是的。受让人出具的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提交,受让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受理大厅提交;商标许可所需信息: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资格证书;

(4)双方签署并盖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正本或经公证的副本;

(5)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档案资料复印件;小编提醒:

一、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则是商标使用主体的延伸。

二、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有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诉讼权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三、商标转让的,应当将在同一同类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但《商标许可证》没有规定。

四、在实际应用中,商标许可证应当按照授权使用期限缴纳使用费,商标转让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缴纳转让费,即购买商标的转让费。

五、如果商标许可证被多人使用,很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商标转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商标,也是一种更为安全的方式。

注册商标之前要进行检索查询,但是您知道都需要对商标的哪些内容进行检索分析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商标检索分析(实务中通常称为商标查询)目的是为了控制商标注册风险,或者说提升商标注册成功概率。代理机构要做的工作主要有:

1、商标数据库查询(相对理由驳回审查):根据查询到的在先注册申请数据,据此判断查询商标与在先商标会不会构成相同类似商品服务项目上的近似商标,即是否存在相对理由驳回的可能性,从而得出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系数,并建议委托人是否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显著性、合法性分析(绝对理由驳回审查):商标申请除了与在先商标相同近似驳回风险外,还有就是商标本身的显著性,以及是否违反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即是否存在绝对理由驳回的可能性,并据此判断查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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