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公司专利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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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公司专利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渭南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8 08:27:07

随着现在许多进出口物品应该进行海关备案,为什么要海关备案?是因为海关对于知识产权将实施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和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一种简便,快捷,费用低的商标维权和监管的方式,尤其是对出口型企业来说,尤为重要。为什么要海关备案?

1、商标申请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

2、商标申请有助于海关及时发现侵权货物,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商标申请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经济负担。

4、商标申请能够全方位有效地查处进出口渠道的侵权商品。

5、商标申请保护范围广,全国各地海关均可纳入监管范围。

6、商标申请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

在商标保护的实践中,显著性不可能像算术一样严格量化。在商标保护的实践中,显著性不可能像算术一样严格量化。“某一标志在什么时候具有强的显著性,不可能作出一般的描述,比方说,通过设定一个百分比,当视某一标志为商标的消费者达到该百分比时,该标志就具备了显著性。”

一、显著性越高的商标,例如“柯达”,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越深,同样,“柯到”也越有可能让消费者联想到“柯达”。如果允许“柯到”成为注册商标,就有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消费会想这两个商标可能来源于同一生产厂家或者两者存在一定的关系,从而可能会影响到“柯达”的商誉。

二、商标的显著性越多,消费者就越有可能认为携带该商标的所有类似商品或服务均来自同一家公司。因此,对于显著性较高的商标,必须阻止市场上出现来自不同厂家的类似商标。

三、一家公司在某个商标上投入的时间和推广费用越多,就越有必要对此商标进行充分的保护。即使商标显著性较弱,但是如果随着时间的推进,大量消费者已经认可了商标的识别性,则该商标的显著性便得以增强。很明显,如果市场上所有的消费者都意识到某个商标所标示的是相关产品的制造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则该商标是强商标,相反,如果没有人认为该标志具有上述功能,则它根本不具备显著性。

很多用户想自己注册商标,这样是可以的,前提是您需要自己检索商标,以及自己跑件,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商标的注册流程,以方便大家自己注册商标。

一、商标查询阶段

商标查询是指渭南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二、商标注册申请

(1)提交文件,上报商标局

(2)正式受理,进入形式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3个月左右):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通过,则驳回申请。

(3)下发了受理通知书后,进入了实质审查阶段

实质审查(9个月左右):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三、公告阶段

(1)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局会把商标进行公告

(2)初审公告、注册公告

初审公告(3个月):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四、注册阶段

领取注册证(约1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五、特别阶段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用的补救程序,并不是必经的程序,主要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三个程序。

商标注册费用有什么

一、自行去商标局注册商标:规费400元人民币,超出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每超一项加收RMB40元;

二、委托代理注册商标:需向商标局缴400元官费,超出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每超一项加收RMB40元。

近年来,随着商标代理行业的迅速发展,其中个别代理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采用一些违法手段招揽业务。现对一些商标代理违法案例进行剖析,以期达到警示作用。

一、给企业打电话或发传真,以企业名称混淆商标进行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招揽商标代理业务,事先收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在定向发给企业的传真件内容中谎称有第三方公司正将受害企业的字号委托其申请渭南商标注册,进而诱导受害企业委托其代理商标注册。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8万元。点评: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般来说企业名称的字号和商标应该一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字号都需要用商标注册进行保护,虚构企业字号或版权事实误导企业注册商标都是违法。

二、对外宣传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名义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为招揽业务,在其使用的《受理通知书》等多种自制文书材料的抬头上印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字样,同时在其网站上宣传本公司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在经营的商标数据中心网站上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北京市工商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万元。点评:目前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仅需在地方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即可。所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指定代理机构,是属于虚假宣传。

三、以商标受理申请混淆商标核准注册,以虚假的不切合实际的承诺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在联系业务时口头承诺商标注册不成功全额退款、该公司和商标局长期合作达成协议,商标注册成功率达到98%。代理合同一式3份,客户、总公司、商标局各1份。这种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罚款3万元。点评:商标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个别商标代理公司口头承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实际合同签订的却是商标注册受理通过。

四、利用网站对本公司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来招揽业务案例:北京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网站企业简介中宣称该公司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专利局首批指定成立的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之一,经查实,该公司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被青岛市工商局处以1万元罚款。点评:企业的网站宣传应当真实合法,使用的数据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来招揽业务。

五、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在我市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经营。案例:济南某公司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我市租用场地开展商标代理业务,通过印制的台历、网站招聘信息等宣称其为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员工名片、工作牌上标注济南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被处以5万元罚款。点评:外地商标代理公司如在我市进行经营活动,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设立公司或办事处方可进行经营行为,否则即构成无照经营或冒用分公司名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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